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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4-24 16:07:5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LFCGZX2015-14 采购品目:医疗设备
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林建坤 项目经办人:彭伟济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其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本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编号、数量、项目预算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一览表:

品名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详见询价文件


1

2、采购项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LFCGZX2015-14

4、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捌仟元整¥418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本次采购经营项目的商户;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①.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报名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

②.报名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查询申请(申明查询事由);(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 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前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 员,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14时30分逾期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    2015年5月8日下午14时30分。

3、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集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0-8883898            电话:0660-8989100

传真:0660-8883898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马街尾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 516500                      

开户行名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陆丰市支行    

帐号:2009002619200042046 

询价文件下载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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