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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监测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监测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5〕40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分散采购专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元):

558,000.00

供应商投标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 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 任; 4)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标的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授权; 5)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 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 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 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06月05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11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5年06月05日 09: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24日 16: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1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10: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10: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15号嘉轩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经办人名称:

陈加奇

联系电话:

0769-26989777

采购文件:

发出稿-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监测设备招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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