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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5〕573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实验室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元):

2,220,000.00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07月08日 09:0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5年07月08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7月16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年07月31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7月3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7月31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号

经办人名称: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6989928

采购文件: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售稿).doc

备注: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投标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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