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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对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HX11320115YLZ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8月31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HX11320115YLZC。
  2. 采购项目名称: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02(检验及实验室设备)。
  5. 采购预算:84.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包组号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人民币/万元)
    包一
    荧光定量PCR仪
    1套
    84
    2.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 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8月25日起至2015年09月1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廖云粤
    电话:020-87303028 电话:02034152467
    传真:020-87302980 传真:0203415325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联系地址: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邮编:510660 邮编:510260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帐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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