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6).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五羊支行
账 号:1209 0754 4510 102